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已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年加工8000亿单位抗凝血药物肝素钠原料药和检测研发平台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8000亿单位抗凝血药物肝素钠原料药和检测研发平台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西二路南段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900m2检测研发实验室,1300m2中试试验平台,1500m2肝素钠原料药车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西二路南段
邮编:465150
联系人:余总,电话******1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永平路卢浮公馆一期13号楼2单元
邮编:450000
联系人:张工******231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本次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链接:
******/s/12Cx3ckUjX7qE9QqR2V4_Sw(提取码:bfe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年加工8000亿单位抗凝血药物肝素钠原料药和检测研发平台中心技术改造项目.pdf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