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汪岗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68-1 | 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汪岗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 | ******.26 | ******.26 | 是 | ******.26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⑤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投标人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6、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采购文件。
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8.监督部门:
******办公室
监督电话:******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38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