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信阳市平桥区胡店、洋河等乡镇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信平财公开招标-2024-43-1 | 2023年信阳市平桥区胡店、洋河等乡镇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一包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2 | 信平财公开招标-2024-43-2 | 2023年信阳市平桥区胡店、洋河等乡镇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二包 | 900000 | 900000 | 是 | 9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900000 |
3 | 信平财公开招标-2024-43-3 | 2023年信阳市平桥区胡店、洋河等乡镇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三包 | 900000 | 900000 | 是 | 9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900000 |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八、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事务中心;联系电话:******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一包:30920元;二包:15300元;三包:15300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评标进程,在短信提醒需要在线答疑澄清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