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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