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经财磋商采购-2023-2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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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经财磋商采购-2023-2
|
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北站南路西2号楼1单元9层901号 |
564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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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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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于清(组长)、向忠旭、陈良琼。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958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内容须含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质疑事项、诉求及必要的事实依据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委员会
地 址: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