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信阳市某单位物业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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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阳市某单位物业服务 | 采购内容:信阳市某单位物业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服务区域占地面积约为9万余平米,共7栋建筑和2个大操场,筑面积约为66389平米,室内公共区域保洁面积约为13591平米,室外保洁区域约为48625平米,各类设施器材800余件套等,详见附件《信阳市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概述》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及技术能力。 5.公司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保洁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6.投标公司具有不少于3年以上的保洁服务经验。派驻在甲方的保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主管及以上相关培训经历,有过3年以上保洁管理工作经历且能够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资料。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详见附件《信阳市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概述》 | 151.00 | 2025年04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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