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3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4 若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4.5 各潜在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