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潢川县城区部分道路缺棵行道树补栽工程 | ||
项目编号 | A************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潢川县 |
潢川县城区部分道路缺棵行道树补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城区部分道路缺棵行道树补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城区部分道路缺棵行道树补栽项目;
2.2、招标编号:ZLZB-2025-0103;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总投资额:118.4万元
2.5、建设地点:潢川县域内;
2.6、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潢川县城区部分道路缺棵行道树补栽项目。工程项目内容:法桐(胸径φ15)、银杏(胸径Φ12)、香樟(胸径Φ15— Φ24 不等)等苗木行道树补栽(含支撑)、沿河两边绿地修剪、除草及杂物 清理等零星杂项工程;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容;
2.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3、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1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条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拟派人员须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以来的近期社保证明;
3.4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1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媒介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3800元。
8.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系地址:信阳市潢川县建设路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潢川县机场十八区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