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3-118 |
******中学艺体楼新建箱变配电工程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2、更正内容:/ |
3、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1日19时31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学艺体楼新建箱变配电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3-118 3、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评审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评标室 二、采购需求 ******中学艺体楼新建箱变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一期一楼8栋119号101-103 787900.00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为汪顺勇,成员为孙馈云、祁连明。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40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 址:羊山新区新三与新三十二交叉口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 联 系 人:时女士 电 话:******(办)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中学 |
地址:羊山新区新三与新三十二交叉口 |
联系人:闫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 |
联系人:时女士 |
联系方式:******(办)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时女士 |
联系方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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